辽宁师范大学2023年本科生招生简章 辽宁师范大学2023年本科生招生简章及答案( 六 )


按国家体育总局相关规定和《辽宁师范大学2023年保送录取优秀运动员招生简章》相关规定执行 。
5.辽宁省农村专项录取办法
2023年辽宁省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作为普通类本科批次院校志愿的组成部分一并填报,单独设立投档单位 , 不再单设录取批次 。
八、其他说明
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新生进行全面复试、复查 , 复试、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 。复试、复查不合格者,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 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
学生可通过两种形式获得教师资格,一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后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二是按照《辽宁师范大学师范类本科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实施办法》 , 申请相应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 。
本简章内容若有与上级相关政策、规定不符之处,以上级政策、规定为准 。
九、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11-82158993
传真:0411-82159880
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黄河路850号
辽宁师范大学本科招生与就业处204室
邮政编码:116029
网址:zsb.lnnu.edu.cn或www.lnnu.edu.cn
微信公众号:LNNU_zsb
辽宁师范大学
2023年4月27日

推荐阅读